(1)推动海口市三江农场公司化改革。2018年,十六届市政府第29次会议、市委常委会(2018)第41次(扩大)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第4次会议先后审议原则通过《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海口市委办公厅联合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确立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组织架构。10月8日,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期启动资金5000万元拨付到位。年初,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产划转工作正式启动,截至10月31日,海口市三江农场场部办公区138.62公顷综合用地划转入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实施。2018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口市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从方案实施、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引进第三方监管、跟踪问效和验收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创新支持方式,加强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方面有成效。建立示范项目备用库,征集备用项目29个;完成24个示范项目立项,并与各牵头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至年底,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完成投资2.5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5%,新取得24项新成果和专利,创新技术成果转化15项,海口市海洋科技新增研发投入0.7亿元以上,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3家,市级以上认定工程技术中心或中试基地2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增就业人数286人,新增税收0.07亿元,新增出口额0.24亿元。推进成立海南海洋产业联盟,在海口承办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深海能源大会,海南海洋展,海南海洋产业发展大会暨海洋高新科技与工程装备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峰会。做好海洋战略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引进6家涉海企业注册落地,总注册资本金5.9亿元;湾长制、蓝色海湾整治等重要海洋生态环保项目落户海口,海口在全国海洋经济领域地位逐渐提升。(3)系统解决海口市城乡供水问题。2018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指导意见》《海口市“十三五” 整体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实施方案》《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对海口市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起到指导作用。至10月底,完成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场外供水管网设施建设,保障美兰机场二期供水。年底,完成海口市永庄水厂改扩建工程(三期)项目前期工作,进场施工;启动江东净水厂工程(一期)、海口市镇域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供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容积930吨水塔、14口地下机井及配套管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