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选定8家工业园区企业、2家园区外企业、1家交通运输企业、1家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完善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试点推进。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县重点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门培训,要求企业必须对照法规标准从最基础的安全机构设置、责任制度建立、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基本要素建立安全生产条件清单,引导企业8月底前全部建立初步条件清单。督促企业对照清单进行符合性检查,将清单列出的安全条件分为红色、黄色、绿色分别进行标注,对标注红色的不符合项作为隐患实施整治。通过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指导,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应该具备的安全条件,确保清单能够基本涵盖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