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江永县被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复为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入全面提质新阶段。江永县全面推行食品经营户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户信用体系。组织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完成抽样检测预包装食品125批次,餐具2批次,食用农产品620批次,完成抽样747批次,检测合格率达98.71%,全部检测数据同步录入湖南省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平台,并在江永县政府网进行信息公示。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80件,其中经营过期食品案24起,不按规定经营食品案13起,销售不合格食品案36起,无证经营食品案7起,罚没款25万元。案件处置率和公示率名列全市前茅。在全县112个行政村(社区)实施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实行农村宴席登记备案管理,促进农村聚餐厨师健康管理、使用的餐具消毒规范、食材来源可追溯。结合全域旅游工作,先在兰溪乡试点并逐步在全县推广,以确保农村不发生群体性聚餐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