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和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1,在全省90个考核县中列第五,列全市第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机关内设3室3股,即办公室、财务室、监察室、管理股、法制宣教股、生态股;下辖两个事业单位,即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保护监测站。年末在职在岗人员30人,临时聘请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7人。局机关党支部有党员12名(其中退休党员2名),支部委员会5人。永州市江永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7月29日挂牌成立,整合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相关职责,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实行一套工作机制、一套领导班子,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