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全面实施“土十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全县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完成401.33公顷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1.33公顷重度污染耕地管控治理,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在91%以上。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建设、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成效评估。加大尾矿库及化工企业的土壤污染治理,江永县铅锌矿冶炼厂土壤污染防治污修复项目工程建设完工,通过省级验收。启动源口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场地项目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