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江永县城区开始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以促进节约用水,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三级。第一级,四口之内家庭水量基数为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的,每立方米收费1.83元。第二级,四口之内家庭水量基数为每月15~25立方米的,15~25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收费2.75元。第三级,四口之内家庭每月水量基数在25立方米以上的,超25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收费3.66元。对家庭常住人口超4口的,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3.6立方米。
(万忠文 周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