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财政局严格库款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事故。建立库款保障制度,根据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适时充实财政库款余额,全县库款保障平均系数为0.35,高于省厅规定的0.3水平。加强内部监督,不定期检查机关重点业务股室及部分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改正,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大检查,根据县纪委要求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公款购买酒水等情况,配合县纪委开展公职人员县内交通及伙食补助专项检查。加大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核查各乡镇2016年1月以来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基层平台建设经费,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程序、超范围使用资金,以及截留、骗取、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追缴相关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92861元。开展清理纠正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财政工资等问题,查缴编外人员3人违规配套公积金58059.8元。严控“三公”经费,把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满足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社会保障及单位正常运转、重点项目建设开支需要,压缩行政成本尤其是“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1926.55万元,比2019年压减190.98万元,压减9.02%。发生“三公”经费1720.85万元,同比下降1.8%。
(周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