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城市建设与管理
二级目: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0年,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日益规范。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实行承诺制。清理废止2014年报建的工业园区十里香办公楼项目减免2.69万元,2015年6月25日报建的湖湘商贸综合楼、商业楼减免20.28万元,2018年江永县森林公安业务楼减免6.02万元等3个县本级出台的与国家人防法规政策不相宜、涉及减免缓问题的文件和会议纪要。全年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余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10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