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社会管理与服务
二级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永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3项社会保险费用。企业养老保险免征中小微企业102家单位20273人次,减免金额1373.23万元;免征个体工商户51家单位2418人次,减免金额128.11万元;免征其他1家单位5人次,减免金额5400元。失业保险减免42家中小微企业、1家大型企业61.94万元。工伤保险减免176家中小微企业、4家大型企业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