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永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616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011万元、生育保险支出3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117万元。大病互助金支出146万元。3所县级医院、3所民营医院、11所乡镇卫生院落实城乡居民住院补偿53658人次,补偿金额15851.14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173.93万元。一站式结算大病保险支付158.41万元,医疗救助296.19万元,特惠保118.51万元,政府兜底405.86万元。县内住院44087人次,补偿7772.87万元,县内一站式结算补偿18888人次,补偿金额5324.02万元。县外住院9571人次,补偿金额6055.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