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 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县级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党对各方面各领域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规范完善县委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贯彻落实统一归口领导管理。积极探索参与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将县森林公安局由县林业局领导管理调整为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完善森林警察大队内设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跟踪指导,巩固完善乡镇机构设置成果,健全乡镇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作用。整合规划自然资源基层机构,减少机构5个,调减事业编制40名。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市统一部署,在交通、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系统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力度,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公益属性,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新组建事业单位17个,机构更名3个,撤销事业单位25个,净减少事业单位8个,整合率达83.7%。清理事业单位经营性职责,坚持“一户一策”原则,结合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完成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和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改革,调整事业编制32名,实施人员分流27人次。
【综合执法改革】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明确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8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调减事业编制70名。在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应急管理、民政、经济信息、人力社保等7个部门内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县33个乡镇(街道、西部新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立健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控编减编】统筹使用各类编制,乡镇、部门内部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内部调剂。建立事业编制周转制度,积极探索盘活用好事业编制的新路径,制定《奉节县事业编制周转管理办法(试行)》,用来向急需行业定向定量投放,保障全县性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等领域编制需求,编制使用重点向高层次人才和基层急需的专业人才倾斜。全年全县党政群机关编制1482名,其中:行政编制245名,政法专项编制4名,事业编制1220名,参公事业编制12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用于调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化建设,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建立专栏,公开登记服务办事指南,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以及登记、变更、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做好县级党政机关、县委编办直接管理的群团机关以及特殊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支持配合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延长事业单位年度公示时间,开展法人证书换领工作。推动事业单位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全年累计受理事业单位各类申请事项838件,其中:设立登记60件,变更登记228件,证书补领1件,注销登记60件,年度报告公示489件。
(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