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云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2015年9月,为县农业农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设有综合科、法制办、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农业执法三大队5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51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负责统一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宅基地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2020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绿剑护农、执法为民”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查办涉农违法案件93起,罚款金额34.51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 2020年,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全年检查种子生产企业1家、饲料生产企业3家、县级农资批发商5家、零售经营门店126家、兽药门市27个、饲料门市18个、农产品基地37家,抽检农资及农产品112个(其中农药36个,肥料8个,饲料3个,农产品58个,牛奶7个),抽样合格率100%。持续深化秸秆焚烧和消落区乱耕乱种执法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铲除非法耕种面积5.07公顷。全年查处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案14起,罚款5.49万元。
2020年2月19日,副县长刘桂虎在农资经营门市调研农资准备情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供图)
【动物卫生安全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包片(挂牌)兽医责任制,实行非洲猪瘟日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调运监管,全年共备案生猪7.11万头、家禽70.59万只、猪产品504.08吨,备案生猪运输车辆106辆。严格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逐步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将原盘龙街道晟兴生猪定点屠宰场改建成家禽集中屠宰场,改建后于2020年2月投产,可年屠宰家禽1000万只,全年实际屠宰家禽50.77万只。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农业执法“零点行动”、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等。全年查办一般程序案件53起,罚款18.61万元,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屠宰行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外籍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 对全县所有外籍变型拖拉机进行备案登记,完善“一车一档”,共备案登记外籍变型拖拉机1177台。备案登记在册的外籍变型拖拉机按年检时间到云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交交通违法清零证明、车辆检测合格报告、强制险和三者险保险单,获得检测合格资格。严厉查处外籍变型拖拉机超期未备案、检测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农机假牌假证案4起,罚款0.12万元。
【农村宅基地执法检查】 是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力协作,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法建房26起,涉及乡镇14个,其中立案查处8起,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移交违法线索7条,人和街道自行处理1起,剩余10起处于调查阶段。
【长江禁捕退捕】 完成全县渔民退捕渔船上岸。严格落实《云阳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退捕转产协议签订、行政许可证件收回、网具集中销毁、渔船回收处置及补偿资金发放等工作,于8月10日完成511艘捕捞渔船1015名渔民退捕任务,9月完成渔民退捕补偿资金发放835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5000万元)。实现建档立卡率100%,退捕协议签订率100%,渔船上岸处置率100%,补偿资金发放率100%。保护长江“十年”禁捕渔业资源。8月11日零时起正式提前实行长江“十年禁渔”制度,实现退捕和禁捕工作的无缝衔接。建立群众性护渔队伍,强化执法监管和部门协同,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对全县禁捕水域开展全面巡查,摸清乡镇自用船和“三无船”等相关船舶底数,基本实现“江中无渔船,市场无河鱼,餐馆无河鲜”的目标,非法捕捞现象大幅减少,初步实现“禁得住”目标。全年查处渔业渔政案件22起,罚款10.29万元,另移交公安立案查处7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遵守和执行县政府各项防控政策,指导全县屠宰企业、养殖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肥料生产企业及畜禽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复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时间派出4名党员干部组成在职党员服务小分队,协助共驻共建社区做好疫情宣传、值守排查、登记人员信息、隔离服务、发放出入卡、巡逻巡查等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
(李红联)
2020年12月31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启动仪式上,护渔队员进行宣誓(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