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客运船舶停航措施。从2020年1月16日起,万州区滚装船全部停航。从1月23日起对“环湖明珠”“交运轮渡07轮”平湖游以及万港客运站春节期间始发的三峡旅游班轮实施停航,从1月27日起对辖区其他客运船舶(含客渡船)实施停航措施。加强港口作业船舶疫情检查。组建由卫生防疫、长航公安、水警支队、长江海事、港航部门组成的水运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组,对在万州港区作业的船舶开展疫情防控联合检查,严格落实“两不一报告”制度。保障水上交通物资运输畅通。按照交通部疫情防控“一断三不断”原则,督促辖区港航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货物运输生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及应急重要物资水路交通运输畅通。疫情期间,辖区52家港航企业有42家港航企业正常经营(普货运输企业31家、港口企业11家)。疫情发生至3月底,辖区水运行业完成货运量367.2万吨、货物周转量45.09亿吨千米;保证运输船舶港口装卸作业666艘次,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46.58万吨。提供物资供给解决企业困难。为保障管控期间在港船舶船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物资供给,动用海巡艇主动为船舶运送供给物资,约为30艘船舶280名船员提供生活物资供给。做好港航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派出指导员驻点督促指导水运企业制定防疫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开展防疫应急演练,组织船员开展防疫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