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群众团体
二级目:市残联
2018年,海口市残联将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全部纳入“阳光助学”范围,对学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分别给予3000元、750元和3000元的资助,全市共有2421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额共316.13万元。为43名2018年考上本科和专科的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发放奖励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