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 2020年,区国资委对出台的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清理和规范,继续有效文件20个,修改完善文件8个,及时废止文件11个。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指引等8个监管制度,指导企业修订制度12个、新建制度18个。构建起国企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内审、内控、风控协同联动的大监管体系,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有效监管闭环;委机关发出监管提示函2件,企业监事会围绕经营风险防范等发出提醒函7件。建立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向18家区属国企委派外部董事22名、外部监事28名,发挥国资监管“岗前哨”作用。国有产权转让和增资均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全年完成处置3宗,涉及资产价值113.83万元,涉及面积135.1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