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355件,涉及公安、城乡规划、房屋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土地、环保等多个领域。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16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202件,终止复议63件,驳回复议申请14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4件,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件,责令履行5件,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结案率89.01%。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行政复议答复75件,办结率100%。在全省率先编印《海口市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填补海口市编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方面的空白。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大幅提高以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比例。对全市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进行分析,起草《海口市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由副市长批转全市阅处。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执行情况督察机制,在全省率先以制发《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告知书》的方式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对省、市政府作出撤销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向责任单位制发《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告知书》,督促涉案的部门及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全年,省政府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具有履行内容的27件,市政府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具有履行内容的15件,共制发《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告知书》42份,制发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