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2020年,海口市纪委监委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出台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查办案件、纪委书记(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业绩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8名,对17家派驻(出)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实行全覆盖考核;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管干部初核63人、立案29人、留置4人、处分29人,并按照规定同步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及时受理各区纪委监委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