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机制建设】2020年4月28日,海口市召开市依法治市委第二次会议,明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主线,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大决策实施。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推进各项法治工作顺利开展。11月18日,印发《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办法》《信息报送规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促进法治工作全面发展。修改完善海口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分体系,组织对各区、市直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印发《关于加强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的通知》,召开协调小组联络员座谈培训会,推动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协调小组逐步开展实体化运作。制定2020年法治督察计划,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部分市直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查和各区、管委会案卷执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协调督促主要责任单位落实依法治市工作重要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