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两级法院按照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全面完成“三个90%”和“一个80%”(即第三方评估的四项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0%以上,终本案件合格率90%以上,信访案件办结率90%以上,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共受理执行案件1.93万件,结案1.65万件,结案率85.32%,执行到位金额32.73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本级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结案2282件,结案率87.57%,执行到位金额10.25亿元。多措并举,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年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市委领导先后主持召开3次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题协调会,市委政法委6次牵头组织全市执行联席会议,两级法院8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海口市两级法院制定《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等22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全年在法院官网公开执行规范性文件40余份,上网裁判文书7000余篇;网络司法拍卖610宗标的物,网拍率96.38%,成交金额6.9亿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申请执行人代表174人次应邀参与见证、监督重大执行活动。组织专门团队,对2016年、2017年的24901件执行旧案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组建管理团队,全面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率先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四统一”管理体制。开展“夏季风暴”执行活动10次,实行“222”工作模式,执行到位金额2.38亿元。开展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机构等复杂案件专项清理,化解执行积案。联动合作,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全年拘留被执行人96名,限制出境52人,限制消费1310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65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人,罚款12.52万元。448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与市发改委等37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海口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告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提出82项惩戒措施,涉及30多个重点领域;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悬赏费用补偿保险协作协议》,与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执行联动战略协作协议》,发动社会力量,形成惩戒合力;与市公安局、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铁路公司有限公司协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国、出境,限制乘坐相关交通工具;在“信用海口”网络平台、报纸、电视、户外广告牌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六个同步”工作法,从法院内部有效破解执行体制机制障碍,最高法院和第三方评估组对此工作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总结、上报经验材料。
2018 年5 月23 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举行《执行联动战略协作协议》《悬赏费用补偿保险协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宋研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