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2020年,海口市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51亿元。全年受理使用实际拨付维修资金146宗,金额 954.75万元。其中,申请正常使用实际拨付维修资金108宗,金额 745.99万元;申请应急使用实际拨付维修资金 38宗,金额208.76万元。全年受理退款维修资金66宗,金额47.68万元。市住建局在预算、公示、征求意见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维修资金专款专用。市住建局起草《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后报送市司法局。